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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显示:公众最希望政府公开“官员财产情况”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童斌 时间:2008-05-13

 

                                                                             民调显示:公众最希望政府公开“官员财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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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一来,人们会更好地了解政策,维权时也有理有据了。”复旦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严宇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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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所说的“依据”,是经过长达13个月的准备,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据介绍,这是中国立法史上第一部保障公民知情权、建设“透明政府”的专门法规,标志着我国各级政府将迈向一个信息公开的时代。 字串5

  根据《条例》规定,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政府信息,原则上都应向社会公开。各级行政机关必须按法定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根据自身特殊需要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如果政府部门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可以通过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予以监督和追究。 字串5

  《条例》实施了,公众的看法如何?近日,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和网站联合开展一项调查(3837人参加)。结果显示,98.4%的人认同“获取政府信息是公众应有的权利”,仅有不到2%的人对此表示反对或“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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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开透明了,人们的安全感也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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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正式实施的第四天,上海律师严义明正式向安徽和河南省环保局申请公开本地重点排污企业,以及部分城市的环境指标等信息。同时,他还就日前在阜阳蔓延的手足口疫情向安徽省卫生厅和阜阳市卫生局递交申请,要求将“疫情处理过程中做出决定的原因和过程披露出来”。 字串1

  严义明说,《条例》是我们国家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上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也是我国政治和社会透明度越来越高的一个标志。“我的申请环保局已经受理了,15天内会给答复。” 字串3

  调查结果显示,56.2%的人认为《条例》“扩大了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43.4%的人认为《条例》的实施“是政府转变职能的契机,是向阳光政府迈进的重要一步”,还有40.7%的人认为“可以使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生活,提高其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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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京一家广告公司工作的李先生最初是在网上看到这一条例正式实施的,《条例》的落实让他感到满意,“信息公开透明了,人们的安全感也多了一些。当年非典谣言四起,不就是因为没有安全感吗?” 字串7

  “有了这样的信息获取渠道,就可以弥补信息不对称的不足了。”严宇鸣认为,《条例》的实施,至少对于那些急需相关信息的人来说,可以使他们原来的弱势地位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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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武汉大学大三学生黄昏看来,信息公开和“透明政府”的建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打击当前的腐败现象。“政府的财政收支应该公开,但很多时候都是暗箱操作,并不公开,这很可能产生腐败问题。”调查中有49.2%的人认为《条例》“有助于公众对政府的监督,减少腐败,加速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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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政府管理与政治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燕继荣说,《条例》是对知情权的落实,虽然宪法中对知情权有规定,但那只是理论性的,现在才通过条例得以落实、保障。“对于政府而言,信息公开既是责任,也是义务。” 字串4

  “如果我的要求是合理的,肯定会坚持下去” 字串3

  《条例》正式施行后,公众将怎样行使该条例赋予的权利?调查显示,58.1%的人表示会“积极关注相关部门的信息公开目录”,58%的人会“监督政府作为,以减少腐败”,“主动申请各类自己特殊需要的信息”的人有40%,还有38.5%的人会“依据这些公开信息,积极参与公共生活,向政府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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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教育的意义上来讲,《条例》的实施可以提醒人们,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是公民的权利。”燕继荣说,同时《条例》也为人们提供了法律武器,在申请信息公开中,如果政府部门不履行其义务,可以使用这个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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